• 【校园通知】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刘诗白奖学金、 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查看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好用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激励引导更多教师、学生投身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课程的教学、研究和学习中,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贡献力量,澳门十大信誉线上平台面向全校师生设立“刘诗白奖学金”和“刘诗白奖教金”。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刘诗白奖学金

    (一)参评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励名额:10名。

    奖励金额:20000元/人。

    按照符合参评条件人数规模,请各学院(研究院)推荐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经济学院可推荐2名本科生和2名研究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起到模范作用。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旷考、缓考、重修记录;本科生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5%,且上学年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的课程(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论》选读、习近平经济思想)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且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5.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综合素质出类拔萃。在课程学习、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某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充分展现西财学生的风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该奖项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超出学制基本修业年限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刘诗白奖教金

    (一)参评范围

    校内全职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教学科研的教师。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励名额: 2名。

    奖励金额: 5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师德师风和学术规范;

    4.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的教学科研中业绩显著;

    5.该奖项不得重复参评。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刘诗白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教师自主申报、学院(研究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奖学金”进行申请。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2.11月13日-11月15日,学生提交申请,“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如实反映学生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学院(研究院)推荐意见由相关人员在系统中完成,内容需明确评价参评学生的优秀表现和个人突出特点,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 “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内容;

    3.11月16日-11月27日,学院(研究院)评审,在本学院(研究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各学院(研究院)提交数据前请认真核实学生申报内容,防止错报、漏报、虚报,如有上述情况学校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4.11月28日,各学院(研究院)在学工系统中下载《刘诗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双面打印)后,学生、推荐人和院系负责人亲手签写姓名和日期,并加盖学院(研究院)行政公章,纸质版审批表完成后和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研究院)汇总交至学生工作部;

    5.11月29日-12月8日,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讨论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教师申请程序:

    1.11月13日-11月27日,教师采取线下申请形式,填写附件1、附件2,并申报至学院(研究院),学院(研究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及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11月28日前,学院(研究院)将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办公信息网报学生工作部,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由单位签字盖章后统一报学生工作部;

    3.11月29日-12月8日,学校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专家小组讨论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任老师87092986,学生活动中心212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3日